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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12月底前取消抄报税!明年2月起,小规模可自开专票!

发表时间:2019-11-14 10:40作者:台州代理记账,椒江代理记账,黄岩代理记账,路桥代理记账,中鑫代理记账来源:台州代理记账,椒江代理记账,黄岩代理记账,路桥代理记账,中鑫代理记账

1、增值税发票抄报税工作将取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2020年2月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专票!
3、小规模自开专票常见问题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今年年底前,增值税抄报税将取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9〕19号)一文决定: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


按附件的进度安排表,这项工作将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



届时,纳税人申报改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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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抄报税呢?为什么要取消呢?


抄报税就是把当月开出的发票全部记入发票IC卡「现在是盘」,这个过程一般叫做抄税,然后再把抄报的数据上报送给税务机关,这个过程称为报税,合起来也就是叫做抄报税。



以前网络不发达时候,纳税人首先要抄税把信息抄到卡里,然后把卡报送到税务局,然后再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申报增值税后,税务局再给你清卡。现在网络时代,抄报税基本都是同时完成的,系统也比较智能,每月初开票系统自动执行抄报税动作。如图:



其实,现在纳税人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已经实现了数据的实时上传,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了发票全票面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动态掌握,其实所有的发票信息都已经上传,抄报税这个过程本身已经名存实亡,现在要取消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抄报税具体2019年哪一天取消目前还需要等税务局通知,按规定是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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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自开专票全面推开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多项便民举措,除了即将取消抄报税,小规模全面自开专票,也即将施行!2020年2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可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33号

现将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简称“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通过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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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公告第一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二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第二条和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自2020年2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0月9日


小规模发票开具常见问题

月销售额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放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补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如果未超过10万元的,是不是可以不使用税控开具发票?


    答: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不再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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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否强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补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是否强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提供科研开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持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行业范围。目前已经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八个行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符合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并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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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月销售超过10万元(季度超30万)才可自开专票?


   补充:对于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是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30万元)才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答: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9年3月1日起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显示实际征收率还是显示***?


   答: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何显示?


    答: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申请流程


第一步
窗口申请
                             
  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至办税服务大厅【涉税受理】窗口申请。


第二步
票种核定


  第一步申请完成后,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步
查看审批


    结果路径:【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申请流程是否办结同意。


                   
第四步
发行领票


   如果申请流程已经同意并办结,请实名认证通过的办税人员携带税控盘或报税盘,先至办税服务大厅窗口发行,然后去发票发售窗口申领发票即可。


  完成以上步骤,大家就可以在家自开专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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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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